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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聽的美國史(一)

「累了嗎?聽首歌好嗎?」這句話曾經是PTT上風行的張爸文的開頭。但是累了除了聽歌還可以做很多事,或者有時候我們其實也沒那麼累,想放鬆但也想做點有用的事。我通常在這時候會聽一些有聲書或是Podcast來吸收一些知識,有時候也帶來蠻多的啟發。 一兩個禮拜前我去一個學弟的資格考口試的房間外去恭喜這位學弟通過資格考,他的指導教授跟他說,好好享受這一刻,這很可能是你一生中最聰明最有知識的時候。我們大家都露出了會心的一笑。幾年前在準備博士班資格考的時候,我確實陷入了「書怎麼讀得完?」的焦慮。一方面英文不是我的母語,而另一方面我既不願意要求,我的委員會也並沒有讓我比較容易輕鬆過關,所以要讀的書單長到相當嚇人。就是這時候我開始了在通勤的時候聽有聲書的習慣。因為書讀不完,所以我想說開車,走路,或是搭捷運的時間這麼多,不好好運用不行,於是我買了幾本有聲書,心想:既然這些時候沒辦法坐下來讀書,用聽的總行了吧!當然啦,用聽的要做筆記是有點困難,但總比完全沒印象好。這下一試成主顧,後來就常常聽很多的有聲書了。當時在準備資格考的時候,聽了很多我第二領域 (Early Modern European history 近代早期歐洲史)的書,也聽了很多美國史的領域中我當時比較不專攻的領域,像是二十世紀的美國史。後來都有很多的幫助。 但是問題來了,雖然美國這裡的市立圖書館有提供免費的有聲書,但還是以小說居多,真的專業的歷史研究不多,專業的有聲書買下來也是不少錢。於是我後來開始聽 podcast ,好處是這些podcast大多是免費的,當然你也可以捐錢贊助,但我是個有妻小的窮學生所以我真的無力贊助。如果我畢了業後找到工作,我一定會加減贊助一點的!使用者付費嘛!我今天想要介紹一些我常常在聽的美國史的podcast,對台灣的朋友而言,這也不失為是一種練習英文聽力的機會。 首先,是班‧富蘭克林的世界 ( Ben Franklin's World ) 。顧名思義,這個podcast就是在介紹富蘭克林的世界。這樣有說好像等於沒說!這個podcast是由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畢業的歷史博士 Liz Covart 所主持的節目,平均每週會出新的一集,內容是由她訪問一位學者關於這位學者的新書。每一集就專注在一名學者以及她或他的一本新書。美國歷史學術書的市場非常的蓬勃發展。我指的是出版量而...

誰的歷史誰的記憶

幾個禮拜前有朋友在臉書上分享一篇關於鄭南榕的 新聞 ,有很多想法但是一直找不到時間寫下來,幾個禮拜了,事情的鋒頭也早已過去。我也只能簡單講一下我的想法。 不認識鄭南榕是誰的錯?很多人會認為是傳統黨國教育的錯,即便是政黨輪替,在教育界中還是有太多人抱持著傳統的想法。但我想先將這個責任歸屬問題先擱置一旁,我想問,我們在學校所學的歷史到底應該是什麼?從國小國中到高中,我們在義務教育中所學的歷史除了讓我們認識這個世界外,也往往有建立國民認同的功能。今天台灣的問題在於,我們的認同是混亂的。因為不同政治傾向的人持著不同的認同,也因此對歷史有著不同的解讀。讓我們問問自己,在學校學習國民黨史觀的後果會是什麼?如果用民進黨史觀或是台獨史觀來取代國民黨史觀,然後用一個模糊的名詞「台灣意識」來標榜這個史觀會有什麼影響?我當然不是說我們應該要教學生無趣的流水帳,但採取單一的史觀,將某個特定的史觀當作是標準答案來教,無論是哪一項史觀,對我們的學生其實都沒有真正的好處。 我認為,在大學之前的歷史教育中,讓學生獲得歷史知識,仍是一件最基本的目的。在這個基礎之上,我們也應該教導學生如何思考歷史。儘管在充斥標準答案的社會規範中,這可能是一個很難推行的目標,因為這很難考,也很難有所謂的標準答案。我們在設計課綱時應該考慮:我們想要達成什麼目標?我們想要讓學生在高中畢業前對歷史了解到什麼程度?我們的歷史教育是不是能準備好我們的下一代去面對這個全球化與在地化並行的時代?我自己是認為我當年並沒有被準備好。我不是一個喜歡死背答案的人,所以我當年用了很多方式來理解地思考國高中的歷史課本的內容。考試的結果也還算是差強人意。 ( 如果我說我當年大學聯考數學還比歷史高分會有人相信嗎?)但歷史課本和考試的內容就是那樣了,再精通也只是一堆資訊。我當年完全沒有學到如何思考歷史,更不用說去想像除了歷史課本以外的歷史解釋了。如今那個時代已經過去了,我們應該要想的是如何讓現在的歷史教育可以更好地準備我們的下一代去面對這個既全球化也在地化的世界。 我認為歷史知識是:誰?在什麼時候?在什麼地方?發生了什麼事?歷史解釋則是:這件事/人是好是壞?這件事/人帶來什麼樣的影響?這件事/人跟我們有什麼樣的關係?前者 ( 先暫且撇開假知識假新聞不說)理應是放諸四海皆準的。後者則取決於史觀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解釋。新一代的知...

三十六歲的反思

昨天過了三十六歲的生日,這個生日對我來說是很焦慮的。因為我常常在反省我是不是愧對了天父給我的天份。我這樣說並不是說我是天才,我一點都不是天才。但眼看著人生的一半已經過去了,我也不禁問我自己,我是否發揮了天父所給我的才能?我很希望我的答案是肯定的,但可惜我並不十分肯定。我或許應該多吃點青菜少吃點肉,多做點運動,這樣或許我的人生才走到三分之一而不是一半。這樣能有更多的時間來完成我這一生應該要完成的事。 人生如果能夠重來,我是不是還是會讀歷史博士?如果我重回到當時的狀態,那百分之百是會的!但如果是現在的我,那肯定是不會的。這樣說是不是有點戳破幻想了?好像我們都應該是個熱血的理想青年,為了理想拋頭顱灑熱血,無畏無懼!可惜烈士的下場好像都不太好。我說不會是因為我現在看到需要投入的時間跟金錢,特別是出國讀書之後我們的謀生能力受限於種種現實的因素以及美國的法令。有時候會覺得很對不起老婆小孩,讓他們跟著我過這樣處處受限的生活。我不是出生於很富有的家庭,我的雙親跟家人都已經非常支持我了。我也非常有幸拿到許多獎學金,但現在回想起來,在美國讀博士班全家的花費真的不是像我們這樣的家庭可以容易負擔的。所以我才說如果重來我不會選擇來唸博士班,不是因為這件事沒有價值,我堅信歷史學是一個非常有價值的學術,而是這個代價實在太過沉重。 不過所幸當年做決定的不是這個三十六歲的我,而是二十八歲血氣方剛的青年。當年我想著想要來美國學習美國歷史,將來回台灣教書。確實是把這件事想得太簡單了,當年沒有也不太可能會預想到現在接近完成學業的時候剛好遇上學術就業市場的低點。但人生很多時候就是這樣,未臻完善的考慮 ( 話說回來,人怎樣也不太可能可以真的很「完善」地考慮 ) 反而讓我們去做了充滿勇氣的選擇,也更充實了我們的人生。 我這學期參加了一個寫作的工作坊,是我們系上一個教授主持的。她召集了她研討課上的學生以及其他有興趣的學生跟老師一起固定時間聚會,討論彼此的進度,互相督促。我現在在重修我論文的第一章,接下來要重修第二章 ( 這一章目前看來有可能會變兩章)。但我在這工作坊所提出的寫作計畫,卻是我論文的第三章。托這個工作坊的福,我在重修已經寫的章節的同時,新的一章至少也維持一定的進度。上禮拜的聚會上,教授問我們寫作會遇到的瓶頸。我就提到我前幾年的瓶頸:因為我老師對我所寫的東西總是不甚滿意,讓我有點喪...

誰是美國革命中的反派惡棍?

英文中的反派(villain)這個詞,原本其實充滿了社會及階級的意涵。這個字是中世紀的英文,是從古法語而來,來自於拉丁文中的 villa ,也就是鄉村的意思。換言之,就是台灣人所說的「鄉民」。什麼?這簡直太過分了!怎麼可以說我們鄉民是別人口中的惡棍呢?在當時的西方,對特權階級的人來說,鄉民就是一批沒有水準,素質不夠的人。沒有水準也沒有素質的結果就是不穩定不可靠,對社會缺乏貢獻,也沒有能夠參與公眾事務所應具備的品質,甚至會成為社會不穩定的因素。 ( 奇怪,怎麼好像有點似曾相似?) 這學期我協助我的指導教授一起教一門課,課名是美國革命中的英雄與反派惡棍。說來有趣,當初我還在我老師的文化交流研究中心當助理的時候,一天老師進來辦公室,說系上有感於本校主修歷史的人太少了,所以希望老師們可以開一些能吸引人的課。我老師就來問我意見,當初復仇者聯盟正紅,我就說可以開美國革命中的英雄與反派。老師一聽覺得這個想法很好就提上去了,結果我現在就來承受後果了。開學前兩週,我們第一週談到了美國革命前,誰會是美洲人民心中的惡棍。今天則談了誰是英國人心中的惡棍,為什麼當時的許多英國的貴族階級總是認為美洲殖民地人民是「鄉民」,無權享有所謂「英國人」的權利? 當時美洲人民的訴求基本上就是「沒有代表就不應該課稅」,他們認為英國的憲政保障了人民不能在沒有同意的情況下被國會課稅。他們是英國人,所以也應該被這個英國憲政原則保護。問題在於,即便在當時的英國本土,擁有投票權的人也只佔人口中非常少數。首先,只有成年男性有投票權。其次,只有有土地財產的人才有投票權。為了合理化這個現象,於是英國也發展出了實質代表制 (virtual representation) 的理論。我們姑且稱之為十八世紀版的VR ( 虛擬實境)。這個理論的精神在於認為即使不是所有的人都有投票權,但沒有投票權的人跟有投票權的人有共同的利益,因此選出來的人不但可以代表這些有投票權的人,也可以代表那些沒有投票權的人。他們認為讓這些沒有財產的人投票是很危險的,因為他們沒有財產也缺乏教育,所以他們欠缺從事政治以及做出判斷所必需的公共美德,也容易被其他人賄賂。所以要讓其他有公共美德的人選出可以進入國會的代表。這些國會議員要服務的選民也不僅是選區的選民,而應該是要放眼英國整體的利益。 ( 話是這樣說,但柏克也因此被選區的選民拋棄而落選。奇怪...

獨立宣言對我們的意義

在美國很容易遇到兩種人。第一種人尊崇獨立宣言,景仰這些美國的開國者,認為獨立宣言跟美國憲法是受神啟發的文獻。第二種人蔑視獨立宣言,認為這個宣言中對自由的主張是虛偽的,因為這些開國元勳在呼籲自由的同時以奴隸制度壓榨黑奴。但這兩種觀點對獨立宣言來說都過於沉重了。 我們需要記得獨立宣言是其所處時代的產物。那是個所謂的自由和權利其實不是普世權利而是特權的時代,只有白種且擁有財產的男性可以擁有所謂的權利。當獨立宣言中說「人人生而平等」的時候,所謂的人人不包含黑人、女人、印地安人,甚至是沒有財產的男人。但這給了我們資格去指責這些開國元勳虛偽嗎?我想每個人多少都受到他所處的時代所限,即便他們當中許多人沒有能超越他們所處的時代的文化和思維,不代表他們就理應被貼上虛偽的標籤。以傑佛遜為例,Annette Gordon-Reed以探討傑佛遜與他的一位奴隸莎莉海明斯之間的關係的《蒙特切羅的海明斯們:一個美國家庭》一書贏得普立茲獎,在一封電子郵件中她提到,她不認為獨立宣言中的詞彙是空幻的,她認為傑佛遜相信循序漸進的進步,傑佛遜認為建立美國是推動這樣的進步的一個重要步驟,而最終這些非洲移民將建立不遜色於美國的自己的國家。(註一) 我上一篇文章有提到《紐約周刊》在 1776 年 7 月 4 日出現了一篇有趣的投書。作者自稱為一個平民 (A Commoner) ,作者呼籲大家重新思考奴隸制度, 說當殖民地的人民在抱怨遭到不公和殘酷的對待時,自己其實也不公而殘酷。他們祈禱不要成為英國同胞的奴僕,但卻讓其他的人類同胞成為他們的奴僕。他說,每當殖民地人民在抱怨的時候,他們正剛好在譴責自己的惡行。他對讀者說:「或許你會說他們生來就是奴隸,但你是他們的造物者嗎?或者造物者有告訴你祂將他們造為你的奴隸嗎?倘若沒有,你憑什麼權威讓他們陷於奴役之中呢?」他說,殖民地的人民在做的事情就是要求神偏心自己,讓自己擁有自由,好使他們能夠將其他人置於永恆的奴役之中。這一篇投書反映出當革命的詞彙集中在自由與權利時,即使多數人還未能突破他們文化中的種族偏見,然而也確實激起了對奴隸制度的反省。改變文化不是一朝一夕,種族歧視更是至今未解的課題,當時自由的修辭確實帶來了一些有意義的反思。這樣的反思最後也促成了北方各州在建國後逐步廢除奴隸制度,最終導致兩種制度在內戰前夕的衝突,這樣的衝突結合了對憲法的不同詮釋,導致了美...

獨立不獨立:1776年七月四日的北美殖民地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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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七月四日,美國各地都會舉行慶祝獨立紀念日的活動。筆者 2015 年在蒙特切羅 (Monticello) 擔任訪問學者時,被邀請去傑佛遜的莊園參觀一場特別的公民宣誓典禮。典禮的特別之處在於時間和地點,時間是獨立紀念日,地點則是獨立宣言主筆傑佛遜的家。 2016 年七月筆者在費城的美國哲學學會擔任訪問學者,也有機會在獨立紀念日這一天目睹了盛大的紀念儀式以及遊行。問題是,七月四日究竟是什麼日子呢?事實上,大陸會議在 1776 年七月二日通過宣布獨立。在七月三日,約翰亞當斯寫了兩封信給他的妻子艾比蓋爾亞當斯,一封信中說:「昨天決定了在美洲被討論過的最重要的課題,或許在過去和未來都沒有更重要的課題了。一個決議在沒有任何殖民地反對的情形下通過了,『這些聯合殖民地是,也應當是,自由而獨立的國家。他們具備,也有權利具備,完整的權力來宣戰、媾和、建立貿易,以及從事所有其他國家都有權進行的行動。』」在同天的另一封信中說:「 1776 年七月的第二日,將成為人類歷史上最值得紀念的日子。我相信這個日子將被後續的世代慶祝,當作是偉大的週年慶典。」然而,後來的美國人紀念的是七月四日,而不是亞當斯所認為應該紀念的七月二日。作為大陸會議的代表,並且主導了獨立的討論,亞當斯的意見值得被重視,也確實有一些道理。然而,亞當斯這麼在意這件事也可能是因為亞當斯是七月二日的明星,但七月四日的明星則是傑佛遜。無論如何木已成舟,現代人紀念的是簽署獨立宣言的七月四日,而非宣布獨立的七月二日。 另一個更值得提的問題是,對當時 (1776 年七月四日 ) 的美國人來說,這一天到底代表什麼?當年的資訊傳播的沒有像今天這麼迅速,今日透過網路的力量,很多新聞都是即時的。發生在世界上的主要事件,都可以幾乎零時差地傳播到世界各地。大多數的「美國人」當時其實並不知道 7 月 4 日發生了什麼事,所以來看當天各地的報紙上寫的東西可以反映出當時他們所掌握的消息,以及他們所處的狀況。當時殖民地的報紙並不是每天發行,而是以週報或是一周兩期的形式。同時,每個報紙發行的日子也不是完全一致。我找到了五份在當年七月四日出版的報紙,分別是:在波士頓發行的《大陸周刊及每周廣告》 (The Continental Journal and Weekly Advertiser) 《新英格蘭紀事》 (The New-England C...

門徒的道路

什麼是門徒?布司麥康基長老認為真正的基督門徒需要作到五件事,相信基督真實的教義(以帖4:10-12)、服從福音原則(約翰福音8:31)、彼此相愛、接受並協助傳道事工(教義和聖約84:87-91),以及結出正義的果實(約翰福音15:4-5)。我們已經成為主真正的門徒了嗎?我們又該做些什麼好使我們真正成為基督的門徒呢? 前陣子有一次我去拜訪一位弟兄時,有位弟兄問我:「卓健,你們怎麼能夠這麼持續不斷地努力做神的事工?」,我們討論如何獲得見證,以及如何持續擁有見證。當我在沉思門徒的道路這個主題時,忽然一個念頭進到我的腦海,門徒的道路,就是悔改!   悔改 《經文指南》中是這樣定義悔改的: 心智和內心的改變,使人對神、對自己、對人生有一種新的態度。悔改意謂著人轉離邪惡,把心和意志轉向神,順從神的誡命和願望,並棄絕罪。 這就是門徒的道路。在教義和聖約中,主不斷地告訴近代的傳教士,去呼籲悔改。主告訴先知約瑟斯密和奧利佛考德里:「 對這一代只要說悔改,別的都不要說;遵守我的誡命,並按照我的誡命,協助推進我的事工,這樣你必蒙福。 」悔改是福音的基本原則,如果沒有悔改,我們會怎樣呢?在經文中,希拉曼對他的孩子尼腓和李海說:「 主必來救贖祂的人民,但祂決不在他們的罪惡中救贖他們,而是要拯救他們脫離他們的罪惡。祂從父那裡獲得權能,以救贖悔改之人脫離罪惡,因此,祂派遣天使宣布悔改條件的信息。悔改能帶來救贖主的力量,使他們的靈魂獲得救恩。 」注意,雖然救主確實是要贖我們的罪,但是主決不在罪惡中救贖他的人民,而是要拯救他的人民脫離罪惡,於是,他要我們悔改。他說,悔改能帶來救贖主的力量。所以對我而言,門徒的道路就是一個人走在這條窄而直的道路上,這條道路要怎麼走呢?就是不斷的悔改。 我的傳道部會長很喜歡叫人悔改,特別喜歡叫我悔改,也因此我從他身上學會很多關於悔改的事情。我做錯任何事情,他就會用很銳利的眼神看著我,說:「馮長老!悔改!」當他交代一個工作我覺得很難準時完成時,當我正要找理由的時候,他就會看著我的眼睛,然後他什麼都不用說,我就知道,我需要悔改去服從我的領袖。我剛進傳道部時,每天都被訓誡,等到我離開辦公室的時候,我已經成為一個不一樣的人。當我要結束我的傳教時,黃會長跟我做最後的面談,我們看著彼此,回想過去在傳道部辦公室的半年,感恩、欣喜的甜美淚水無法克制地留了下來。因為我們知道...